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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5]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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