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要求,我部组织各地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经专家评议,决定遴选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5]2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