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财政部:教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如期实现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3年05月09日 财政部发布的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指出,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2.2万亿元,如期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4%的目标。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781亿元,比2011年增长15.7%。
报告称,2012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坚持加大投入与加强管理并重,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保基本、补短板、抓关键、促公平、强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问题。
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865.4亿元,全国约1.2亿名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安排补助资金82亿元,继续对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地方,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支持;安排“特岗计划”资金45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并安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13亿元;安排180.14亿元,为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安排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50.5亿元。
在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进一步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综合定额拨款标准,细化拨款体系;扩大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试点工作;启动“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地方高校生均拨款12000元目标基本实现,债务负担明显减轻;继续支持“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安排“211工程”三期建设奖励资金,对28所国家验收结果优秀的高校进行奖励,启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在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方面,安排129.2亿元,其中免学费补助资金80.7亿元、国家助学金48.5亿元,约534万中职学生得到助学金,约1244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安排10亿元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全国高校1万名博士生、3.5万名硕士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2万元;在普通高中阶段,安排国家助学金46.6亿元,资助491万名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安排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经费162.1亿元,资助561万名学生。
在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安排83亿元,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院校建设计划、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教育部通知确定:2013年为“教育经费管理年”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3年05月08日 教育部下发通知,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并就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时要落实“四个倾斜”,即向农村、偏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做到“五个统筹”,即经费使用要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在经费使用上要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学校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教育部:将防灾减灾实践作为学生课外实践成绩
中国新闻网2013年05月10日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通过编印科普读物、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灾害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要将防灾减灾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环节,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负责人培训,构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和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开展“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内至少组织学生参加一次“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实践,并作为学生课外实践的成绩予以记载。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演练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根据当地易发自然灾害,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时开展评估。在今年防灾宣传日、宣传周期间,要以学校为单位,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通知》还要求,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灾制度,细化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检查,经常性地进行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新建项目应坚持安全选址。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和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对校内建筑及附属设施易损部位,特别是走廊、围墙、公共厕所、天花板等进行专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加以维修和加固。
权威发布
2012年成都新型城镇化率达60.2%
四川日报2013年05月08日 2012年是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第6年。在对成都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的总计315个乡镇(街办)、475个居委会、2354个涉农社区等符合条件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后,成都市统计局5月7日发布《成都市2012年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成都2012年的新型城镇化率达到60.2%,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目前衡量城市城镇化水平常用的是“人口城镇化率”指标,而成都的“新型城镇化率”是在综合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涵盖包括经济水平、人口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五大领域在内的22个指标。
统计显示,成都市去年的常住人口总数为1417.78万人。其中,475个纯城镇居委会和行政村内大中专院校常住人口共计563.53万人;2354个涉农社区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经综合测评后,有2109个达到新型城镇化标准,人口数为290.46万人,“两者相加,得出了2012年成都全市达到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标准的常住人口共为853.99万人,因此,成都市新型城镇化率为60.2%。”
市中心城区所在的一圈层新型城镇化率达到96.7%,二圈层为49.8%,三圈层为34.3%。青羊区的新型城镇化率最高,达98.1%。3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和重点镇新型城镇化率为37.3%,高于一般乡镇29.9%的平均水平。
评测显示,五大领域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生活质量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化和公共服务城镇化。
报告显示:我国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喜中有忧
中国教育报2013年05月14日 5月20日是第24个中国学生营养日,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日前联合发布了《中国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报告2013——加强学校食堂建设 打破营养改善瓶颈》蓝皮书。蓝皮书显示,我国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喜中有忧,营养不良依旧困扰农村学生。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随着2011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但城乡差别仍较为显著,农村学生生长发育水平偏低,隐性饥饿普遍存在,存在“吃不饱、吃不好”的问题,约1/10中西部农村学生每天仅吃一顿或两顿饭,很多贫困农村学生只能吃米饭、馒头和咸菜,约1/10左右的农村学生每天基本没有新鲜蔬菜吃,超过1/3的农村住宿生在学校每周吃不到一次肉或者鸡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马冠生建议,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农村学校食堂建设的经验,把农村学校食堂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在提供价廉物美食物的同时,积极开展“食育”,培养学生们热爱劳动、热爱食物的行为习惯。
报告: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
新华网2013年05月10日 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需引起重视。
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的研究目标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调查显示,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据介绍,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
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调查显示,各年龄段城乡流动儿童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报告指出,流动儿童在各年龄组分布比较均匀。学龄前流动儿童(0-5周岁)规模达到981万,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7.40%,与2005年相比,增幅达38.59%。小学(6-11周岁)和初中阶段(12-14周岁)学龄儿童在流动儿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7.89%和13.21%,规模分别为999万和473万,与2005年相比,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共增加347万,增幅为30.83%。 此外,大龄流动儿童(15-17周岁)占流动儿童比例为31.51%,规模达1128万,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可以看出,与2005年相比,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规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龄流动儿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加速度较快,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增幅相对较小。
各地动态
北京卫生局发布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健康指引》
先锋教育网2013年05月05日 05月03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了全国首部学生健康指引——《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指引》。
此手册是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公共卫生、临床保健、心理卫生、教育、体育等多领域的专家编制,旨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有效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此手册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育特点、社会行为特征、健康保健和疾病控制的目标任务不同,分为小学生健康指引25条和中学生健康指引25条。其中,小学生健康指引包括“养成卫生习惯拥有健康行为”、“保护视力 关注眼健康”、“合理营养 平衡膳食”、“关注口腔健康 绽放美丽笑容”、“加强自我防护 预防意外伤害”五部分内容;中学生健康指引包括“知己健康做好自我管理”、“保护视力 预防近视”、“合理营养 平衡膳食”、“保持心理健康 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关爱自己 重视青春期卫生保健”、“加强自我防护 预防意外伤害”六部分内容。《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指引》附录了健康评价标准,便于学生和家长参照。
厦门将投入专项资金支持紧缺高职教育专业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3年05月13日 近日,厦门市开展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评选工作,对确认的市级重点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同时对其开展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师资培训、教学改革等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此次评选的市级重点专业,要求与厦门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密对接,培养的人才为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评选还要求专业具有较好的产教融合、工学研结合前景、校企合作基础、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
近年来,厦门实施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对高职院校重点专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以三年为周期,每期评选10个重点专业,支持各高职院校建设高职重点专业,以点带面,提升高职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促进与厦门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职专业学科体系的建设,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山东潍坊请第三方办教育听证会让新政更接地气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3年05月10日 “凡是出台与学生、教师、家长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都经过第三方组织的听证会,讨论后才能施行”。今年年初,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出台的这项硬性规定,改变了过去地方政策由“科室起草文件、领导集体研究签发”的传统。校长、教师们说,这样出台的政策才更接地气。
如何让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一直是教育管理的难题。
怎样才能听到老百姓真实的声音?潍坊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请第三方民间机构——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独立承办听证会。“非官方机构组织的听证会才能让代表们放下包袱、畅所欲言。我们还尝试通过利益相关者分析、群体意见搜集、自由辩论等方式提高听证会的效率。”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负责人王清林说。
在实施听证会的过程中,潍坊市逐渐探索出一套方法:每次举行听证会前,由第三方根据会议主题提出参会代表的条件。各区县相关单位根据公开条件,集中推荐代表。代表入选后,搜集大家的意见并形成方案,最后将本群体的意见带到听证会上做陈述和辩论。整个过程,市教育局回避,完全由第三方组织。
一段时间下来,大家发现,听证会使潍坊教育新政更接地气、更有人情味。“起初,我也担心听证会成为一种作秀。现在看来,会上大家提出的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仲裁机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等合理性建议,最后都体现在新政里。教育行政部门问计于民的态度建立起了百姓与官员的对话通道。通过听证会,利益相关方直接交锋,大家也更能理解政策出台的不易。”社会人士代表、山东省政协委员赵振玺说。
听证会的效果到底如何?今年初,潍坊市教育局开展评先树优评比,各部门报上来的评比项目达54项之多,其中有不少项目是部门为了自己利益增加的。过多的评比劳民伤财,但碍于情面,哪个部门的项目都难以取消。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市教育局将它交给了听证会。经过代表们的讨论,表彰项目大幅瘦身,最后只剩下10项。
“教育行政部门也尝到了听证会的甜头。现在,每当有新政出台,各科室都会主动联系第三方,要求召开听证会。许多让行政人员头痛的事,在大家的出谋划策下,自然找到了答案。”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张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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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张国华:“协商式民主”的新尝试
作为民主管理的听证制度如今已经在物价和司法等领域广泛实施,并且成为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的有效途径。但是,在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类似于听证会的协商式管理模式,还是比较鲜见的。
为了克服出台的政策不接地气的难题,我们探索尝试用听证会的制度安排,让校长、教师等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到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来,对教育政策把关定位,让民意在最大化的民主中得到及时体现,确保政策制度的制定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种听证制度改写了过去“部门说了算的历史”,把拍脑袋命令式的管理变成让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的协商管理方式,不仅推动了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更实实在在地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和效益。
成都14名中职生获英认证的汽车维修职业资格证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3年05月04日 “祝贺你!获得了英国汽车工业学会颁发的汽车维修职业资格证!”日前,当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14名学生从英国诺丁汉中央学院校长手中接过印有他们名字的证书时,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当天,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与英国诺丁汉中央学院举行仪式,签订教育国际化合作项目。英国诺丁汉中央学院将促进成功取得QCF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到知名汽车厂家顶岗实习和工作;成都市工职校将引进英国先进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取得英国职业资格证书,并保障获得优质就业机会。
据悉,QCF是由英国汽车工业学会(IMI)制定并颁发、英国最具权威性及影响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成都工职校2002年与IMI合作,选派专业教师赴英培训,并于2008年成为IMI在中国的首家认证中心。2012年3月,全国首家IMI汽车维修职业资格培训班落户该校,培训班全套引进英国培训教材,并严格按照英国培养体系和课程体系完成教学和评价。首届共有14名学生通过英方认证,取得了全欧范围通用的QCF证书。
河北撤并农村校须省政府审批
中国教育报2013年05月13日 从今年起,河北省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撤并必须经过省政府审批。同时,近年来省内一些地区大力推进的“小学进镇,初中进城”的做法也被叫停。
近一个时期以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逐年减少,部分学生随父母进城读书,河北省一些农村中小学因生源匮乏,采取了撤销部分农村教学点、合并小规模学校等做法,推行“小学进镇,初中进城”。但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带来了农村学生家校距离远、低龄学生上学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为此,河北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在经省政府批准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凡是计划撤并学校(教学点)的,要严格按规范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备案。
河北省要求,今后各地应以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为出发点,根据县域人口、学龄儿童数量、自然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农村中小学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坚决纠正通过减少投入和减少教师配备等方式使学校自然消亡,以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县镇学校倾斜。
海外传真
全球教育运动联盟举办2013全球行动周活动
全球教育运动联盟于4月21日至27日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全球行动周活动,以提高人们对于全民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今年全球行动周的口号是“每一个孩子都需要一名教师”,主要聚焦于全民教育过程中教师的重要角色。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积极支持该活动的进行,一方面在其纽约总部和各地办事处积极组织活动,收集、分享相关政策与实践;另一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动员各国教育部长和所有的全民教育合作伙伴参与到此次活动中。
一所学校没有教师,那它就仅仅是一座建筑。目前全世界范围内仍有680万左右的教师缺口。在一些国家,因为教师不足,导致很多学校的班级规模都在50人以上。
培训教师以弥补这一缺口是普及初等教育的主要途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实行教师培训的国家标准,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地位,以确保所有学生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
日本全国学力测试关注义务教育质量区域差距
日本文部科学省于4月24日正式开始实施本年度的全国学力测试,以小学六年级及初中三年级学生为对象,旨在了解中小学生的学力水平及学习状况。
参加此次学力测试的学校数量,由2012年度的2.6万所增加至近3.1万所。其中,日本30505所公立学校全部参加此次测试,改变了以文部省抽样为主、各校自愿报名参加为辅的模式。
除公立校外,另有457所私立中小学报名参加,约占日本全国私立中小学总数的48%。另外,考试科目由往年的国语、数学、理科三项减少为国语、数学两项。测试费用则由原有的样本学校国库负担、自愿参加学校由所在地政府或校方支付的方式改为一律由国库负担。(日本《读卖新闻》)
九成法国人支持道德教育重回课堂 每周至少1小时
法国国民教育部部长樊尚·佩永公开表示,希望不论小学生还是高中生,每周均能接受至少1小时的世俗道德教育。这项计划预计从2015年起施行。
樊尚·佩永表示,世俗道德是对价值、原则和社会规范的反思,提倡宽容、合作、团结的价值观,这与法国“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相一致。法国教育部预计于2015年秋季把这门课程引入学生课堂。此外,法国教育部已邀请历史学家阿兰·波尔古尼、国家顾问雷米·施瓦兹和大学教授洛伦斯·罗埃菲尔共同负责决定世俗道德教育课的具体内容,并对起草内容进行评估。
樊尚·佩永还强调,世俗道德教育告诉学生如何正确看待宗教;世俗道德也不是国家道德,它反对独断主义,提倡个人意识和判断的自由。同时世俗道德教育课并不是一门正统的课程,学校不需要安排专门的道德教育课老师,所有的教师在经过培训后都可以讲授这门课程。
根据法国民调机构IFOP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的法国人对这一倡议表示支持,其中48%的人“非常赞同”。(张梦琦 编译) 据法国《世界报》近日报道
新加坡将对儿童早期发展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3年05月03日 新加坡儿童早期发展机构近日正式成立。该机构的建立,使新加坡政府进行幼儿保育与教育的途径变得完整与统一。儿童早期发展机构是新加坡政府提升幼儿教育项目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儿童早期发展机构将会对幼儿园以及为六岁以下儿童准备的保育项目的管理与发展进行监督。儿童早期发展机构是一个自治机构,它接受新加坡教育部以及社会与家庭发展部的联合监管,行政管理权属于社会与家庭发展部。从儿童早期发展机构的主管部门可以看出,该机构的职能是致力于全面发展儿童,培养儿童积极的学习观,帮助学龄前儿童向正式教育过渡以及支持新加坡的广大家庭进行儿童早期教育。
新加坡儿童早期发展机构将对教育部现有的学龄前教育分支,以及社会与家庭发展部的儿童保育分部进行整合,这样将使幼儿教育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得更加有效率。儿童早期发展机构的职责范围将覆盖以下内容:1.对幼儿教育质量进行监督;2.保证有充足数量的高质量幼儿教育者;3.对学前教育学校即幼儿园的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进行总体规划;4.保证所有家庭特别是低收入与中等收入家庭孩子能够接受学龄前教育;5.开展公共大众教育,提升家长幼儿教育意识以帮助他们的幼儿更好发展。
研究与评论
地方政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逻辑
摘 要:在国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政策框架下,地方政府应通过“本地化”的制度供给,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进行引导。由地方政府供给的制度可分为促进相关主体合作、赋予微观主体改革权力、为相关主体提供激励等类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目前存在着价值冲突、职责有限性、改革项目“局部试点”属性等约束条件。在具体行动中,地方政府应注重提高制度供给的“适应效率”,重视解构现存的不符合多样化发展目标的制度,增强制度供给的协调性。
关键词: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地方政府;制度供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做了新的定位,“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首次被纳入国家级教育政策体系。在这一目标框架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通过“本地化”的制度供给,即供给适合当地实际、体现自身管理价值诉求的制度,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进行规范和引导。在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活动中,与其他要素相比,制度属于稀缺资源。无论是贯彻国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政策目标,还是实现自身的教育治理诉求,都要求地方政府用好“制度”这一稀缺资源。
一、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的概念和类型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是在普通高中教育运行系统中逐步建立和形成的,受多样化发展的核心价值指导,用于协调办学体制、培养模式涉及的各种内部、外部关系的规范、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总和。形态上既包括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也包括向有关组织授予改革权力的规范;属性上既包括成文的正式规范,也包括表现为价值、观念、态度的非正式规范。由于服务于人的发展是任何教育制度的本质功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的根本价值可以还原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发展和个性化发展,核心在于保障学生个体基于身心发展差异而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各种选择权。从教育实践过程看,这些选择权最终将体现为受教育者选择学校、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时间等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享有并非完全依靠学校内部制度实现,还需要外部组织尤其是地方政府供给相应的制度来予以保障。
宽泛意义上的制度可以由政府、团体或个人供给,但政府总是居于主导地位,因为政府“能够为个人和团体的制度创新提供外在制度环境的支持或约束”。针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地方政府主要提供正式制度及其实际机制,不同层级政府供给的制度属性又有所区别。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针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供给的制度有特定属性:一方面,相对于基础性管理制度而言,其功能定位更多地体现引导,规制不是其主要功能。在由“规制性”和“引导性”为两个端点构成的普通高中教育制度体系中,体现多样化发展要求的制度偏向于“引导性”的一端。另一方面,相对于学校自主办学过程中创立的在学校内部实施的管理制度,地方政府供给的主要是关于普通高中办学形式、培养模式、外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框架,通常以学校或相关机构为制度实施单元。这些制度如何影响教育活动并转化为学生发展效果,则需要借助于学校结合实际供给的具体制度。总体上,地方政府供给的制度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促进各方主体合作的制度。制度可以被视为“人们在社会分工与协作过程中经过多次博弈而达成的一系列契约的总和”,它通过减少信息成本和阻碍合作的因素,为人们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过程中进行有目的的合作创造条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实施的主体既包括将改革计划付诸实施的组织和个人(借鉴关于制度变迁主体的研究传统,本文将这类组织和个人称作“微观主体”),也包括普通高中学校以外为改革提供支持的地方政府及其他机构。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要为改革过程中政府与学校、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学校与有关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创造条件,使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目的更加明确,合作行为更加规范。譬如当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学生跨校选课以及普职融通的改革构想难以落实等问题,便是单个学校制度供给无法作为的。只有地方政府建立或倡导建立覆盖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学校、开放灵活的管理制度,才能实现课程资源在学校之间的共享,甚至学生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自由流动。这就需要地方政府为普通高中学校与外部机构合作提供相应规范与制度,如利用教育系统资源时与初中、高校、职业学校合作的规范,利用社会资源时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的规范。
2.赋予微观主体改革权力的制度。地方政府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项目的部署,也属于广义上制度供给的范畴,可以视为正式制度供给的基础工作。在改革初期,地方政府会以不同微观主体的“共同代理人”身份承担某些框架性制度供给的任务,而更为具体的制度供给任务则以改革项目的形式赋予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等微观主体。如目前各地普遍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列为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赋予下一级政府和高中学校自主开展改革实验的权利。在改革中后期,地方政府则应将主要任务放在吸纳微观主体制度实践成果上,并逐级向上传递。地方政府是连接中央治国者的制度供给意愿和微观主体制度需求的重要中介,能够通过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供给使国家治理要求与社会需求连接起来。因此在改革项目实施中,地方政府需要在试点基础上主动吸纳项目试点学校的制度实践成果,使其获得合法性。而地方政府逐级向上并最终向中央政府传递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则可以达到推动更高层次制度供给的效果。事实上,这正是中央改革决策层推动各类教育综合改革时设定的预期收益之一。
3.为各方主体提供激励的制度。在教育综合改革理念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已经成为教育管理部门和相关教育机构及成员共同参与的改革活动。作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微观主体的某一所学校或教育机构,由其发起供给的制度适用范围有特定限制,难以适用于其他同类机构因此激励效果有限,类似的缺陷需要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来补偿。因此,针对参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各方主体,需要地方政府建立一种持续的、正式的激励机制,提高微观主体从事多样化改革的积极性。根据激励对象特点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针对无意从事该行为的主体,通过转变预期、激发其动力,引导他们投入改革活动中;另一类是对已经参与改革活动的主体,使其参与改革的行为更加持续稳定,对改革持有更加积极的预期。可以列举为促进特长教师培养、评选的规范,指导学校分类发展的措施,对特色学校认定和激励的规范,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规范和措施等。
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供给的约束条件
根据国家普通高中教育目标的变化,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对现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以及供给新的制度,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建立更加积极的预期。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话语表述,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可以降低改革活动中个体之间、组织之间的交易成本,使普通高中教育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状态,增加教育总收益。其中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可以通过连接国家政策意志和教育机构的制度需求,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制度整体转型。2010年以来,在《纲要》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部署推动下,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意愿明显增强,地方性的改革项目和制度供给不断增加。但是这些行动仍不能掩盖现存制度低效和符合多样化发展价值的制度供给不足的事实。现存制度低效主要表现为,选择的单一性与需求的多元性的矛盾,制度的约束性和行为的多样性的矛盾,以及某些超越职责范围供给的制度对学校自主办学的限制。符合多样化发展价值的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关键环节制度供给数量不足、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意愿和能力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针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存在着价值冲突、改革项目局部试点属性、职责有限性等约束条件:
1.价值冲突的约束。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与“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组合目标,是普通高中教育的独特功能定位决定的。因此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首先是普通高中教育新的价值导向建立的过程。地方政府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使国家意志和社会需求转化为教育活动中个体的观念和行动。制度供给不仅涉及利益的调整,而且必然涉及人们的权利和价值、文化观念的调整,因此,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既要避免现存制度对教育活动效率的影响,又要通过协调“多样化发展”所倡导的“多元”、“选择”、“自主”等核心价值与现有高中教育发展中已经固化的“划一”、“规定”、“被动”等不合理价值之间的冲突;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建立全面科学的价值导向。如何突破制度先天具有的规制功能对“多样化发展”价值的约束,实现规制功能和引导功能的协调,是地方政府制度供给在价值层面应该解决的问题。
2.改革项目“局部试点”属性的约束。针对教育发展转型期普遍存在的制度资源稀缺问题,《纲要》颁布以来,国家已经用行动对自身制度供给的指导思想作了“诠释”。2010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向地方政府下放改革权力的思路,除重大标准、重要制度的改革,以及复杂、敏感、系统性强的改革,由国家层面进行统筹谋划、整体设计、组织实施外,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由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在国家指导下开展试点。这些改革的共同特点是与制度、政策密切相关,对地方政府制度供给有较强的依赖性。然而,由于这些改革项目的“局部试点”属性而使地方政府制度供给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需要改革主题涉及的相关制度的及时供给,另一方面又因处于局部试点阶段,尚不能进行全局性的、完善的制度供给。因此,如何在局部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收益时,通过制度设计使其约束和引导对象逐步扩大,考验着地方政府把握制度供给时机的能力。
3.政府管理职责有限性的约束。作为普通高中管理制度体系的一部分,不能孤立地看待地方政府针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行为,而应将其作为政府教育管理职责的一个构成要素。《纲要》第45条对地方政府教育管理的职责做了新的阐释,即“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但是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问题需要在职责合法履行前提下探讨,即受到政府教育管理职责有限性的约束。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应与自身职责匹配,符合教育管理职能转变要求,并恪守“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的边界。超越自身职责边界的制度供给,将会导致微观主体无意从事改革创新的尴尬境地,这与多样化发展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三、地方政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供给的原理分析
地方政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也是改革政府自身对高中教育的管理方式、确立新的价值导向的过程。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已经提出,“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为地方政府自主供给制度提供了依据。但与经济、社会领域相比,地方政府在教育领域制度供给中的地位并不突出。以往不论规制性制度的确立,还是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均呈现了中央政府主导的制度供给策略,地方政府只是在中央授权下进行制度供给,层级相对较低的政府以及学校在制度供给中居于完全被动地位。可以说,由于制度设计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缺席”状态,导致制度需求无法得以合法、充分的表达,是造成现存制度低效或失灵的根源。按照地方政府的地位和角色,地方政府制度供给行为可以分为中央政府授权的制度供给行为,地方政府自主的制度供给行为以及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制度供给行为。《纲要》颁布以来,中央政府改变了以往供给具体政策、授予某些权力的趋势,而是主要以规划制定、项目部署的形式进行宏观指导。中央政府正在故意“迫使”地方政府从以往中央授权的制度供给向自主的制度供给和与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制度供给发展。因此,需要针对后两种制度供给类型分析其运行的基本原理。
1.地方政府自主的制度供给的基本原理
由于国家对于教育改革的“放权”和地方政府在已有改革中形成的制度需求推动,自主的制度供给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制度供给的主要类型。这类供给活动是地方政府在自己固有职权范围内主动进行的,地方政府既是制度供给的发起人,也充当着新制度的制定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等角色。分析这种类型的制度供给原理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因素:
一是制度涉及的各方主体能否形成一致的偏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偏好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根源,制度相关主体偏好是否一致是影响制度供给有效性的内在因素。“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目前可以视为新阶段国家对普通高中发展建立的一种新偏好,由于缺乏配套制度的支持,主要停留于政策文本表述。然而现实中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教育者并不完全具有相同的偏好,各自偏好的变化趋势及其相互力量对比,是影响制度有效供给的因素。由于以往高中教育改革推进艰难、见效慢,目前不少普通高中学校的多样化改革意愿正在衰减,表现在作为其代理人的校长对改革目标的犹豫甚至怀疑,多样化发展改革难以列入学校发展议程。究其原因,由于受到培养成效以升学率为单一维度评价机制的约束,体现多样化发展价值的评价体系缺失,极大地制约着微观主体的改革意愿和行动的持续。突破这种“胶着”状态,地方政府要在自身职责限度内,增设相应的评价项目和手段,使对相关探索行为的激励显性化,扩大相关主体改革行为的可预期收益。当务之急是,地方政府要改变按照高考升学率给学校分等排队的做法,建立更为全面科学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价制度,通过客观的、体现多样化发展价值的评价机制引导各方主体的偏好。
二是采取何种行动策略供给制度。由于多样化发展价值的特殊性,地方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引导性制度供给和改革外部环境的建立,而不应凡事由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推动。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有效的制度就是交易成本低的制度。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涉及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信息获取的成本,协商和决策改革计划的成本,以及制定、实施、监督政策的成本。在单纯由政府主导的制度供给中,“或者处于政绩的原因,或者出于改革实施者知识、信息的不足”,都容易导致无效的制度供给。地方政府应选择适宜的策略保证制度的有效供给。总体上看,目前地方政府制度供给实践中普遍缺乏相应的程序设计,存在着逐级向下布置任务的倾向,对项目完成后如何吸纳微观主体的制度实践成果也未预留空间。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制度供给中的直接推动、“越俎代庖”倾向,有悖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价值定位,不利于普通高中学校等微观主体积极性发挥,需要政府部门认真反思。
2.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制度供给的基本原理
随着微观主体改革权力的增加和制度需求的形成,前述类型的制度供给将逐步向在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制度供给发展,最终成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供给的主导类型。在这类供给活动中,由于双方存在共同诉求,地方政府会形成鼓励微观主体的制度供给活动的态度,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帮助微观主体实现制度供给,甚至也可能充当微观主体制度供给的保护者,使微观主体制度供给与地方政府制度供给形成合力。对这种类型的制度供给原理分析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能否引导微观主体形成制度创新意愿。多样化发展是对普通高中发展方式、状态的描述,在逼近这一目标过程中政府和学校分别作为举办者和办学者承担着各自职责。学校是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行动主体,政府对于普通高中教育的价值和目标定位都会体现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普通高中在创新教育过程、培育办学特色过程中产生的制度需求是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的内生点,从根源上影响所供给制度的适应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由单一个体供给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由于微观主体缺乏和中央谈判以反映制度需求的有效渠道,“结果是广泛的搭便车心理使微观主体难以将强烈的制度需求转化为制度创新的集体行动”。此时,政府及时供给正式制度可以避免“搭便车”现象发生,克服学校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有效地保护微观主体的改革积极性。
其次,能否形成主动吸纳、传递微观主体制度实践成果的机制。对于微观主体制度供给经验和成果的主动吸纳,是地方政府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供给的有限性决定的。始于某一组织的制度供给与国家实施制度供给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由于地方政府直接接触当地的个人和团体,了解来自个人和团体自发产生的创新意图,制度供给过程中对微观主体制度供给行为的鼓励,可以“使新的制度安排在没有获得全面的合法性之前,具有局部范围内的合法性,避免新制度安排在没有取得效果之前就被扼杀在摇篮里”。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不应脱离普通高中学校等微观主体的制度实践成果,而应针对其制度设计和大范围执行中的问题予以调试、修正。地方政府对微观主体制度实践成果的吸纳,有助于克服政府机构的有限理性、利益冲突和知识局限等问题的困扰。这样,在实现制度预期的同时也能够弥补学校等单一主体制度供给的不足,从而提高制度供给的整体效率。
四、地方政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度供给的行动策略
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是在长期复杂的博弈过程中经过不断调试完成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行动需要把握。
1.提高制度供给的“适应效率”
“多样化发展”包含着满足个别化需求、尊重多元价值等要素,因此需要重视对个体差异的尊重和自主选择的鼓励,要求制度供给体现情境性并具有较强的“适应效率”。在制度供给方式上需要关注情境的多样性与个别性,难以通过模仿、复制和经验推广实现制度供给,因此与传统的“局部试点——面上推广”的改革遵循着不同的运行逻辑。正如本研究实地调研中某受访对象指出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关键是确立学校和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校长成了执行任务的军官,必然会导致大一统,办学就很难有个性和分别”,这或许间接地表达了许多普通高中校长等微观主体对现有制度供给的无奈。教育改革中制度供给的“适应效率”不同于配置效率,它不仅涉及那些决定长期演变的途径,还涉及一个社会获得知识和学习的愿望,进行各种创造活动的愿望,以及解决长期问题的愿望。通过制度的有目的的替代,可以使地方政府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更具有适应效率,学校等微观主体具有更强的创新愿望和能力。提高制度供给的“适应效率”,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积极的改革预期,尊重不同学校发展基础和首创精神,同时通过自主的制度供给为高中学校创造改革空间,形成鼓励学校自主办学的制度环境。
2.解构现存的不符合多样化发展目标的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通常将制度及制度结构自身的内在缺陷视为地方政府制度供给的内部动因。由于初始的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惯性,从而形成路径依赖。如果初始制度选择方向正确,那么这种惯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假如初始制度与当前发展目标存在偏差,这种惯性就会成为制度供给的障碍。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便存在这方面的情形,外部制度的规约因素使普通高中有限的办学自主权,无法显现出现实的学校特色。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单一的政府评价,学校教育体系封闭、教育管理体制僵化、学校与社会合作机制缺乏以及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等。近两年来,即使在各地大力动下,对现存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造仍未取得明显进展。因此,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应着眼于对现有低效的或失灵的制度的解构,特别是改革某些规制功能较强且与多样化发展核心价值相悖的制度,通过制度重新设计弥补已有制度的功能局限。对现存的不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的解构,主要体现为:调整不利于普通高中学校自主办学的制度,改变不利于识别、满足学生个别化需求的制度,消除不利于学校课程设置多样化的制度等。
3.增强制度供给的协调性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政府在特定价值理念指导下整体设计。首先,要对一项制度相关要素改革实施整体设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涉及到多层次相互关联的制度的改革,需要对现存制度如何对接进行系统设计,只有形成实现相关要素关联的制度供给机制,才能有助于实现多样化发展的核心价值。例如,教学管理制度与评价制度改革有较大相关性,如何完善对学生学业和对高中学校的评价制度,影响到能否发挥其对于课程改革的支撑作用,这些制度应有关部门协同设计。其次,供给促进各阶段教育机构合作的制度。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的主要趋势是向相邻的教育阶段即初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延伸,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度设计时应进行跨教育阶段的整体设计,促进各方主体有效合作。再次,增强不同部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制度供给协调性。政府在协调不同部门间关系方面具有优越性,在增加新的制度供给同时,还需要在影。向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实现政府不同部门协同决策,共同参与制度设计与供给。
(摘自《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 骈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