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文件
成教科院〔201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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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
《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所(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成教党组〔2017〕22号)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教科研工作实际,将《成都市教科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印发至各所室,请各所(室)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教科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6日
附件:
成都市教科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按照注重惩防衔接,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治理内容
1.重点治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行政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2.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问题,重点治理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4.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5.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6.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7.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教育收费、规范办学、师德师风、食堂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微腐败”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科院成立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厘清治理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下旬)
全院各所(室)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职责,利用所(室)务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采取自查互评、走访干部群众、民意调查、问题线索“清仓起底”等方式,同时在本院设立征求意见箱(B幢一楼)、公开举报电话(028-86631449),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微腐败”问题梳理排查不走形式、真实准确。
工作要求:我院全体工作人员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根源、廉洁勤政、党性作风、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梳理查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症结,于6月16日前分别形成:
1.《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由我院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教育局;
2.《“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由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所(室)负责人统一收齐后报送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B幢三楼302室)存档备查。
注:《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见人见事,力求问题梳理不走形式、真实准确。
(三)整改落实(7月上旬至9月下旬)
在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的基础上,市教科院及其全体工作人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逐项改,要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和办结时限,办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要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教育管理,完善防控措施。
(四)督促检查(6月上旬至10下旬)
我院领导小组将全程督促检查本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进程,随时做好迎接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的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我院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五)建章立制(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及其各所(室)要深入分析“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制度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堵住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
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以强烈的担当意识,主动落实好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所(室)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抓好“微腐败”问题的梳理摸排,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建立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各所(室)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室)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关“微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移送、坚决整改。
院纪委将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交心谈心、函询、约谈、诫勉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小、防早。要及时受理、认真处置专项治理中的群众信访举报,建立“微腐败”举报、信访问题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院党委及其各党支部要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要采取集中学习、领导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利用我院门户网站、印制学习小手册、微信群、QQ群、移动办公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章守纪。
(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
各所(室)、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意见征求会、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治理“微腐败”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社会评价体系。要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问题整改上发力,在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在规范权力上见成效。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找出共性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注:请各所(室)务必确定1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名单于6月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B幢三楼302室),并于每月15日前将本所(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B幢三楼302室,邮箱号:7591788@qq.com),以便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院信息后于20日报送市教育局。
附件:1.成都市教科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2. “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
3.成都市教科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台账
附件1
成都市教科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清红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 钟 南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党委书记
谭文丽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纪委书记
成 员:由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所(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B幢三楼302室)。
附件2
“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
所(室) (姓名) :
一、查找突出问题的情况
针对“微腐败”治理各项重点内容,结合个人承担的工作职责、行使的权力和工作作风等,逐一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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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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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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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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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审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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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成都市教科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台帐
填报所(室): 所(室)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发现问题线索 | 整改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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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