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规模,打破区域、行业限制,山东省正式出台《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引导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发展,各市成立的区域性和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也可参照执行。《办法》实施后,职教集团之间和集团内部将能实现工学、校企、区域三大合作。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鼓励职教集团发展,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四个主体。在具体操作中,政府承担政策制定、工作推进、效果监督的职责。行业组织主要在行业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办学方向、专业改革、评价监督等方面指导集团化办学。企业和职业院校则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合作方和利益共同体。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这种集团组合,保证了政企学校多方力量帮助职业院校壮大,而职校学生则通过行业、企业引导,直接被培养成为某一领域的技能型人才。
职教集团并非单纯的校企合作。在一个职教集团内部,《办法》规定单个集团职业院校不少于15个,企业、行业和科研机构不少于40个,鼓励城乡和区域联盟发展,学校、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共享、城乡互动。校企合作则带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新人才培养模式,职校研发的行业技术,则有望直接应用于某一领域。此举打通了工学、校企、区域之间联合的“血脉”。
为保证职教集团发展真正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将共同制定扶持政策,扩大职教集团成员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及同类院校的全面合作。在相应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优先给予安排,支持职教集团开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各类活动,并且鼓励项目股份合作模式,推进成员院校之间、校企之间合作办学。(来源:《齐鲁晚报》2013年11月1日;记者:张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