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将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可评为教授级讲师。
据介绍,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皆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记者了解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审批等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执行。评审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与全省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步。(来源:《南昌晚报》2013年10月10日;记者:蒋雅楠,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