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十点,山东省教育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
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度重视,组织教育、编制、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国税、地税、政府研究室9个部门,历时两个月,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7部分、24条,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双师型”队伍建设、职业教育经费保障、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和教育家办学、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意见中指出,将进一步打通和拓宽职业教育进升通道,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 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单列招生计划。对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技能和专业知识,根据语文、数学、英语3科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2014年春季高考将有17个专业、37个类目,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230分、占总分的31%。
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将由“行家”指导,贯通培养有课程体系做支撑,鼓励职业学校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更多学生毕业后可以拿“双证”。
关于“双师型”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4年3月底前完成核编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高职院校核编工作”,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为职业院校配足配齐教师。同时,财政“买单”吸引业界精英进职校任教,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
职院校拨款水平要达到或接近本科院校标准。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多、耗材多,为此,结合当前实际,《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2015年全部落实到位”、“对提前落实到位的,省财政给予奖励”。
试点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将享受同等待遇,多项优惠政策“给力”民办职业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家办学。探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培养配备职业院校校长、开展“制定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标准”及实施试点。
意见中指出,多部门协同推进“大职业教育”,构建全省整体推进与地方先行先试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开展专项督导并向社会发布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全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山东省教育厅规划处、职成教处、新闻中心负责同志以及驻济南各大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来源:齐鲁网2013年9月29日;记者:韩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