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12日下发的一份通知,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万人。
通知指出,各地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树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拓宽招生服务面向和生源渠道,完善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及教学制度改革,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当地2012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通知要求,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出台政策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教学质量差的学校,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期整改。整改工作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对违规办学、招生管理不善、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出现严重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中职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实现计算机网上录取,避免重复招生、重复录取、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