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山西省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将全部免除学费,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
免学费所需资金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负担。其中,省属学校和“送教下乡”学生免学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市属学校由省、市财政按1∶9比例分担;县属学校中,59个“两区”县按省、县财政6∶4比例分担,非“两区”县按省、县财政3∶7比例分担。有关学校超出省级核定总额部分的免学费所需资金仍按经费隶属关系由本级财政负担;低于省级核定总额,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学校顶岗实习补助。
山西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变更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收费许可证内容;督促学校变更教育公示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