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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体系——在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教育部副部长 鲁昕

  (2012年12月18日 河南郑州)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制度建设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技术技能支撑。任务是:总结交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和集团化办学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深入推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体系的任务措施。

 

  一、 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天津等地共建了9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职业教育有56项。随着这一系列部署,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探索得到了有机统一,形成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协同创新网络。为推进试验区和体改试点工作,教育部与相关地区和单位共同细化了建设方案,印发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等一系列文件,实施了中职示范校等重大项目,推进了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制定专业教学标准、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等重要工作,召开了一系列推进会议,加强对地方实践的指导、规范和提升。各地以开展试点为契机,坚持问题入手、科研先行、理念创新、实践首创,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推动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是形成了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制度性成果,为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和典型经验。

  (一) 统筹规划制度全面建立。

  各地普遍加强了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重庆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山东印发了《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辽宁印发了《职业教育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河南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印发了《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湖南印发了《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广西印发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规定》。北京、浙江、广东、宁波等也制定了相关的规划。

  (二) 内部衔接制度积极推进。

  各地以推进中高职衔接为重点,在学制改革、专业对接、校际合作、课程衔接、招考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江苏以学制贯通为突破,实行了3+2、3+3和五年一贯制等多种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北京确定了8所高职院校和10所中职学校,开展以“3+2”为主体的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及招生考试试点。上海遴选了17个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浙江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江苏、上海、广东等地探索了中职与本科、高职与本科衔接试点。

  (三) 行业指导制度不断完善。

  各地着力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陕西组建了9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覆盖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三次产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医药行业、卫生行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建卫生行业指导委员会,利用行业优势培养专门化技能人才。福建等地也正在积极组建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

  (四) 产教融合制度初步形成。

  重庆根据区域产业布局,统筹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用地规划、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辽宁确定了91项对接产业集群的省级示范专业。安徽面向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和布局需求,建立了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广西依据区域产业布局,引导中职学校围绕14个重点产业和4大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陕西、湖南、安徽等地建立了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

  (五) 校企合作制度深入推进。

  各地探索了“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半工半读”、“学徒培养”等校企合作形式。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宁波等地发布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大连按照“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学校、企业文化进课堂”的要求,开发校本德育课程,聘请能工巧匠、职业典范、创业能手作为“德技辅导员”,开展德育宣讲和就业指导工作。

  (六) 集团办学制度广泛覆盖。

  集团化办学是探索职业教育办学国家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全国已建职教集团约700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2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5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湖北、陕西、河南、福建等地印发了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文件。辽宁启动了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陕西省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对集团化办学予以支持。

  (七) 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安徽、广东、广西、河南、湖南、新疆等地印发了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海南、广西、新疆、西藏、甘肃等地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中职免费师范生培养。云南、江西、河南、上海、四川、新疆等地实施了财政支持的兼职教师资助项目。青海在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的同时,要求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提取不少于5%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黑龙江印发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

  (八) 经费保障制度不断加强。

  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海南、重庆、新疆等10个省份印发了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河南建立起“保学校基本运转+促办学规模质量”的经费保障制度。上海建立了对行业和民办高职院校的财政性经费投入制度。湖北使用移民经费、扶贫经费购买服务,招收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子女。四川2009年开始实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新疆2011年开始对南疆三地州及部分县生源中职学生,在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基础上,免住宿费和免教材费。江苏、重庆、山西、青海、内蒙古等地实施了全面免除中职学生学费政策。

  (九) 督导评估制度基本建立。

  江苏、湖南、云南、贵州毕节等地建立了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安徽将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规划目标任务列入省政府对示范区各市、县(区)政府领导工作考核内容,将职教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投入比例纳入综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湖南建立了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省教育厅根据抽查情况,已责令3所高职各1个专业、20所中职30余个专业停止招生。四川、浙江宁波开展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高职质量评价的探索。

  (十) 区域合作制度日趋完善。

  2010、2011年,中央先后决定在内地多个省市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和内地新疆中职班,现已招生上万人。天津职业院校的中西部生源已占40%,每年2万多毕业生在津就业。甘肃与天津合作开展了“9+3”藏区免费中职教育项目。青海组织藏区六州与东部六省(市)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重庆将职教合作纳入与贵州、云南的经济社会战略合作框架。安徽推进皖江示范区与皖北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在教育部协调下,10个东部职教集团与滇西10州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 通过改革试点促进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

  面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央把教育摆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这指明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现代职业教育是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主要培养面向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类型。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让每个孩子都成为人才、提高全民受教育年限为主题,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更新理念、适应需求、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符合规律、突出特色、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正在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12项制度建设任务:(1)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制度;(2)集团化发展制度;(3)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制度;(4)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制度;(5)产业技术技能双向积累制度;(6)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7)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制度;(8)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经费保障制度;(9)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10)职业教育社区服务制度;(11)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制度;(12)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体改试点和试验区要按照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这些任务,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 全面推进中高职有效衔接。

  要按照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规律,推进中高职学制改革,实现中高职在招生与考试制度、课程和教材体系、专业教学标准、教育教学过程、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培养培训、校际之间、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体系、实训条件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紧密衔接。教育部正在编制中高职衔接行动计划,各试点单位要继续探索中高职衔接的实现形式和政策制度,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二) 深入落实高职招考制度改革。

  教育部正在按照高考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完善和推广高等职业教育“技能+知识”考核方式,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规模和范围。各试点地区要按照部里的部署,提早谋划、精心设计,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并以此带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 扎实推进产教融合制度建设。

  各地要加快职业教育层次、区域和专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形成与产业发展配套的布局结构。要完善区域行业指导组织,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开发、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区域产教对话,形成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日常机制。要积极支持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

  (四) 加快完善集团化办学制度。

  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形成合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各地要创新和丰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组成的理事会、联席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和决策模式,形成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要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职教集团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

  (五) 着力加强职教标准体系建设。

  教育部正在抓紧制订学校建设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等多个标准。各地要按照引进高标准、提升旧标准、开发新标准的思路,在学校建设、专业建设、教师能力建设、实训教学环境建设等标准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国家标准的制订奠定基础。

  (六) 不断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没有制定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度。要落实好中职免学费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涉农等专业学生学费资助制度。要加强与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统筹使用职业教育资金。要积极探索将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 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教育部将联合有关部委召开职业教育传承创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职业院校专业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民族文化技艺传承与职业教育等四方面对接。各试点单位要加强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设,开发教学标准,完善课程体系,培养专业师资,把职业院校建成传承创新民族文化的人才基地和产业支撑平台。

  (八) 加快推进职教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应用驱动、统筹兼顾、率先部署,推动“三通两平台”建设。要正确把握信息化建设的导向,提高信息化建设基础能力,推进优质数字化资源开发和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文化,拓展信息化国际合作交流。

  (九) 不断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

  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体系、制度、标准、机制,健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软环境。要对接国际标准,立足中国实际,建设科学完善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职业院校要积极与国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要实施职业教育走出去战略,增强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 广泛开展面向社区的教育服务。

  开展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继续教育,是职业院校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建立职业院校与社区互相支持、互相服务的长效合作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广泛开展面向社区的教育服务。职业院校要主动服务社区,完善学习资源,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家庭生活教育、公民素质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满足他们学历提升、就业择业、幸福生活的需求。

  坚持科研先行,是推进职业教育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现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对以下十大课题的研究:一是现代职业教育内涵外延及国家制度、体系和发展路径研究;二是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新体系研究;三是职教发展中政府与市场、与社会关系研究;四是产教融合中的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五是多元主体办学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六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分配政策研究;七是中高职衔接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础的研究;八是集团化办学制度多元主体作用及政策研究;九是职业院校国家技术技能积累地位、作用研究;十是建设形成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文化价值观研究。通过对这些课题的研究,指导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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