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国务院出台新规 盲人有望参加普通高考
《人民日报》2012年7月12日 国务院日前公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袁贵仁强调:全面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2年07月12日 新一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理念、开阔思路、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教育科研事业迈上新台阶。
袁贵仁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建设文化强国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科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知教。要深刻认识教育科研的重大意义,自觉担负起推进教育理论创新的崇高使命,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和政策咨询。
袁贵仁强调,要牢牢把握教育基础研究、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的着力点,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着力为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提供研究支撑。要抓住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带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纲要顺利实施提供研究支撑。二是着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三是着力提升教育科研创新能力。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以学科体系创新为基础,以学术观点创新为核心,以科研方法创新为手段,强化协同创新,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不断突破。
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覆盖、全国联网
《光明日报》2012年6月29日 目前,32个省级校舍信息数据中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建成,41万所学校(含教学点)、211万栋校舍基本信息已及时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覆盖、全国联网。这是校安工程的又一重要成果。近期看,这为建立和完善校舍安全责任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长远看,有利于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并将为推进教育信息化提供经验支持。
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沪京浙居前三
中国新闻网2012年7月12日 财政部11日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个人所得税3633.07亿元,完成预算的116.4%,高于预算主要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预计,相应增加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经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目前31省区已经公布了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占据前三名,甘肃垫底。从增幅来看,海南增幅最高,达17.9%
教育部提升民办教师待遇评职称将等同公办教师
《京华时报》2012年06月29日 教育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的渠道。文件指出,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进行职称评审,和公办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民间资金办学
文件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在学前教育领域,会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学历教育领域,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文件提出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民办教师待遇提升
过去民办学校教师晋升待遇与公办校的差距,一直是限制其发展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这次在文件中指出,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
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保险。
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设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办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待遇。
教育财政管理专题
教育部财务司党支部:用好管好财政教育经费
《中国教育报》2012年7月4 日 今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这意味着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将达到2.2万亿元。如何用好管好财政教育经费?
在财政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工作上,财务司党支部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比如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是教育部党组的明确要求,是财务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财务司司长吴国生说。
“管好财政教育经费,还必须加强廉政建设。”财务司党支部副书记宋家乐说。财务司党支部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司长总负责、分管副司长各负其责、各处室处长具体负责的三级负责制。同时,完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确保教育经费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比如中央在安排地方教育资金时,能按定额、按标准分配的,就不设专项资金;确需设立专项的,在资金分配方面就尽可能实行因素法。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
新华网2012年7月6日 根据教育部网站5日公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逐项进行规定。提出“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等禁令。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举借债务、使用虚假票据。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征求意见稿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应当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中小学校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和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举借债务和经营
《北京日报》2012年7月6日 《中小学财务制度》7月5日起在教育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今后各地中小学有望分片集中记账,统一设置会计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被禁止从事经营活动,更不能举借债务。
根据规定,今后中小学校只设报账员,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记账则统一在会计机构进行。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须定期公开账务。
中小学校收入由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中小学校各项收入都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中小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规定。《制度》规定中小学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时,须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国家规定办理。
中小学校应严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须严控财务风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中小学校还需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会公开财务信息。
各地动态
江西赣州:设置专项资金加大对民办园支持力度
《中国教育报》2012年07月01日 从今年起,该市将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每年根据学生人数给予适当补助,经费用于设备购置和校舍修缮;对被评为省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或接受省级示范园复评合格的,分别给予10万元教学设备添置补助。该市要求,各级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予以扶持,并在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级评估、招生就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幼儿园)同等待遇。同时,该市规定,凡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技工学校,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的,可根据其在校生规模及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档次),比照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做法,试行核拨一定数量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此外,该市还将有计划地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幼儿园)支教,其支教时间由当地政府作出相应规定。
广西南宁经开区实行15年免费教育惠及7千学生
新华网2012年07月01日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率先在广西实行15年免费教育,包括学前3年教育、9年义务教育和高中3年教育,惠及7000名学生。开发区现有幼儿园11所、公办小学5所、中学2所、高等院校2所。实行免费教育的学校既包括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还包括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发区为此每年投入财政补助经费达300万元至500万元,全年财政投入教育资金超过4000多万元。
免费教育通过政府发放“教育券”形式实施。开发区管委会把原来直接投入学校的教育经费按照生均单位成本折算后,以面额固定的有价证券形式直接发放给家庭或学生,学生凭“教育券”在管委会所认定的学校就读,“教育券”可以冲抵教育费用,学校凭收到的“教育券”到开发区财政部门兑换教育经费,用于支付办学经费。免费教育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买单。今年秋季学期,除去9年义务教育学生人数,开发区符合15年免费教育适用对象的高中、幼儿园入学学生人数约为2000人,减免费用为幼儿园1590元/学年,高中1480元/学年,财政需投入310万左右/年。
除了开发区常住户籍人员,在开发区投资、经商、工作两年以上且在职、在岗人员,以及购买住宅并经开发区房产部门认定者等也是受益对象,在开发区投资、经商、工作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可享受减半的优惠政策。
北京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有效缓解"入园难"
新华网2012年07月02日 北京正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给能力,缓解“入园难”。北京市“十五”期间学前教育累计投入仅2000万元,“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5亿元,“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增加投入。2011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提出,市、区(县)3年投入49.6亿元,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增加学位7.5万个。2011年北京市级财政共计投入学前教育经费6亿多元,新增学位3.3万个,超额完成当年新增2.7万个学位的任务。2012年市级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预计将达到15亿元。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北京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可达到95%以上,常住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将达到90%以上,“入园难”将有效缓解。同时对目前未能入园的在京适龄儿童及家庭,北京市将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厦门三年内中小幼未达标校车将换成国标专用车
中国教育报2012年07月04日 近日,厦门市出台文件,规定从今年起的3年内,厦门市要把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未达标的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如果学校购国标校车,政府将补助购车款的20%,如果在今年内更换,还可拿到奖励。文件还规定,校车将统一审核、统一外观标志、统一检验管理、统一停放点规划。2012年底前,在每辆校车上均要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同时,学校收取的乘车费须经物价部门核准,不能增加学生负担。从2012年起,厦门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在道路符合安全通行客车的条件下,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并将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
海外传真
欧美为何没有高考状元情结
《广州日报》2012年7月2日 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过去,各地又开始了“高考状元”的热炒。一位从海外归来的朋友说,相比中国,在美国、英国、北欧等国家,从来没有“高考状元”的情结。
为什么没有?主要在于这些国家人才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正因为这样,美国的高考录取除了参照SAT考试成绩,面试、自荐信也是非常重要的依据。面试官往往很“毒辣”,能将你潜意识中隐藏的人性化优劣等因素,统统都挖掘出来,看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品格和意志力都很优秀的人才。如果他们认为你在某方面非常优秀,就是SAT考试成绩不够高,也会认定你是优秀人才。而自荐信,主要是展示你的“人无我有”的优点,当然,展示不是说谎、编造,而是实话实说。
国内的教育尽管也强调多元评价,但分数好才是真的好,仍是最高标准。如果成绩不够好,就算你的社会协调能力和规划领导能力再强,也没有人赏识你。偏才怪才屡屡受到排挤,甚至被淘汰出局。多元评价得不到落实,以分数为衡量标准的“高考状元”自然就被推上了金字塔的塔尖。
此外,“职业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也使欧美国家不会像中国那样对“高考状元”情有独钟。只要有一技之长,就能得到足够的社会尊重。当总统和当掏粪工,只是分工不同,都能获得丰厚体面的收入以及社会劳动保障。比如芬兰教育从来不将高分学生看成优秀学生,他们的看法是,只要能将个人特长发挥到极致,就是好学生。所以,芬兰人认为,国会议员不会比厨娘更了不起。大家各司其职、各有所长。
反观我们,行业差别和歧视仍然很大,只有考高分才能进入名校,而只有进入名校才能获得“高人一等”的发展机会。在这种氛围下,要破除“高考状元”的情结,显然还只是一种奢望。
全球高等教育最佳排行揭晓
《大学世界新闻》2012年7月4 日 “21大学联盟”(Universitas21)日前在瑞典隆德大学公布了其对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状况所作调查和排名结果,排名前十的国家分别是美国、瑞典、加拿大、芬兰、丹麦、瑞士、挪威、澳大利亚、荷兰和英国。
此次排名是由墨尔本应用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和墨尔本大学的研究人员共同完成的。他们分析了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的最新数据,划分成四大类指标体系:资源(政府和私营部门的投资)、产出(研究成果以及就业情况)、连通性(国际网络与合作)和环境(政府相关政策、多样性和参与机会),此外,人口规模也被列入其中。
研究发现,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比例最大的是芬兰、挪威和丹麦;若将私营部门的投资也计算在内,则资助比例最大的是美国、韩国、加拿大和智利。在研究与开发方面投资最多的是丹麦、瑞典和瑞士;尽管美国的研究期刊论文总产出全球领先,但调查发现,瑞典才是人均文章发表量最多的国家。
“21大学联盟”的报告指出,国际学生在学生总数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澳大利亚、新加坡、奥地利、英国和瑞士;国际科研协作最突出的是印度尼西亚、瑞士、丹麦、比利时和奥地利。此次调查和排名结果是从高等教育层面对国家进行排行的初次尝试,涉及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数量相对较多的国家,研究价值更大,数据也更加复杂。
美国开通“课堂共享”网站
《纽约时报》2012年7月4日 日前美国教师联盟与英国《泰晤士教育周刊增刊》联袂创建了一个教师之间相互分享课程资源的网站(http://www.sharemylesson.com)。
据悉,教师可在该网站免费和部分付费搜索到从分数到乘法表,从莎士比亚到美国内战等丰富的备课资源包、浩瀚的阅读书目、实用的课堂管理小贴士等。教师可在该网站下载一个单元乃至整个学期的教案,还可下载PPT(演示文稿图形程序)课件和音像视频资料。相关报道称,为共建该网站,英国《泰晤士教育周刊增刊》和美国教师联盟共同注资达千万美圆。
美国力推学区间“力争上游”竞赛
美国联邦教育部网站2012年7月11 日 近日美国教育部部长阿恩·邓肯向社会宣布将启动新一轮学区间“力争上游”竞赛,旨在聚焦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以此来提升课堂教学水准。按照美国教育部所制定的竞赛方案,美国教育部将拨付专项资金近4亿美圆,在全美各学区开展招投标,邀请学区拿出个性化课堂指导计划,目标指向缩小学生成绩差距与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就业作准备。
邓肯表示,新的竞赛方案要求学区“向我们展示他们将如何针对学校不同层次的学生来实施个性化的教育。我们所要求的课堂教学不是‘万人共用一把尺子’的教学模式,而是能迎接21世纪挑战的教学方式”。
研究与评论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上海教育发展报告提12条对策
《上海教育》2012年7月10 日 上海在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将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不断加大科学统筹协调及政策调控的力度,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上海虽然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方面领先于全国,但上海社会公众的期望比全国高,城市发展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要求也相对高。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更应着眼于未来。要针对社会发展存在区域、城乡及人群之间的差距,以及财政支撑能力差距较大、外来人口急剧增加、社会诉求多元等多重新问题,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前我们的工作重点是改造薄弱学校和发展优质品牌学校,而现在应当注重优化促进公平和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制度环境,创造平等的机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围绕创新以均等配置资源为核心的政府责任体系和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有利于保障基本权利、基本机会和基本质量的教育制度及教育政策;完善针对处境不利群体获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和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机制等上海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应重点加强的制度环境建设,《2012年上海教育发展报告》提出了12条对策。
对策1: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口网格化和设施标准化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现状
目前,上海的基础教育阶段,郊区和农村地区的学生已占全市总数的60%以上,这个比例在未来几年内还将进一步提高,从总体上看,郊区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还比较缺乏,实际配置标准还比较低,这是造成市区和郊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的重要原因。
虽然上海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不同时期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实际上在具体配置上区与区之间、校际之间仍然有很大差别。有些连基本标准达不到,有些则远远高于标准。校际资源配置上的差距是造成了服务水平差距的重要原因。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这个原则普遍适用于所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资源配置,既不能不达标,也不能严重超标,上海应当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用公共资金重点建设某些学校(包括所谓的名校、重点校、高档社区的学校等)的问题。
建议
制定面向未来、城乡无差别、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基本标准,做到硬件设施、师资队伍和管理能力三方面基本统一。
资源配置要坚持以满足实际人口居住、发展需要和有利于网格化管理为基本原则,尽可能实现布局合理和就近方便。要力求避免“锦上添花”,增量资源要向落后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对未能达标的学校要有计划地加紧进行相应的改造和完善。扩大优质资源的正确做法应当是促进优质资源的流动,使优秀校长和教师在更新薄弱学校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社区基本公共教育设施实行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机构共享资源的,要通过科学测算和合理调整布局,确保社区居民能够享有均等的基本社区公共教育服务。
改变由开发商零星建设幼儿园、中小学的“公建配套”模式,由开发商交纳建设资金、区县主管部门全区统一规划、按照基本标准统一建设、交付教育机构使用的新模式。
链接:日本统一配置资源,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
在合理分配教育资金的基础上,日本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在学校硬件设置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化的配置,从教育经费到学校设施、教学设备、班级编制、师资配备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政策,以统一的规格保证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因此,在日本,即使在边远地区和比较落后的农村,学校也一样有游泳池和各种教学设施。学校无论规模大小,在校人数多少,都必须具备办学的必备条件和设施。比如学校通常建有一座可容纳上千人的室内体育馆、一级游泳池和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等实践活动室,器材齐全。在特殊教育方面,除设立了盲人学校、聋哑学校、保险学校外,在一般学校还设置了特殊班级。另外,日本实行高度集权的教学管理,由文部省制定学习指导要领和内容,全国所有学校都按照该要领统一教学内容,都由教学科目、道德教育及特别活动三方面构成。
对策2:实行权责分明、分工合理、管理有效的三级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制
现状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需要有完善的服务体制作保障,核心是不同层级政府和组织的事权分工清晰、财权要相匹配。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虽然需要加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差距,但不可能实行如欧洲那样全国高度统一和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上海基础教育实行“两级管理,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投入上以区县为主,市财政的调控力度有限。
由于区县财力差别很大,市级统筹不足,受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城市中心区与郊区、城区与农村、区域内校际之间的差异依然存在。如果实施分区决策和自行规划,势必造成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五花八门。
上海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应当完善全市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的分级管理。研究建立市级政府、区县级政府和乡镇(街道社区)政府分工协同的三级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制,三级政府应当权责分明,分工合理,管理有效。
建议
市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政策和基本标准,统一规划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等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发展,指导和监督区县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负责制定和落实小学和初中教师(包括校长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基本工资经费,提供学校基本的办学经费。
区县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管理工作,规划实施社区基本教育服务;负责规划、筹资、建设、装备、维修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初中,并依据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社区基本教育服务的具体管理,参与和支持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链接:美国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范围划分
联邦政府的事权主要包括国防、外交与国际事务、保持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与之对应的财政支出通常表现为国防、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净利息和其它支出的内容,如国际事务、科技、政府行政等。
州政府的事权具体包括进行收入再分配、提供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促进本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公共福利、医疗和保健开支、警察、消防、煤气及水电供应等。
地方政府,如县、市、乡镇、特区等,主要负责教育、卫生、城市发展、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服务。其支出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和交通、公用事业、治安、消防、教育、社区服务、一般行政经费等。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多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范围尽管各有侧重,但在很大的程度上却是相互交叉的。
对策3:加快建立由市级统筹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
现状
财政能力的均等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首要条件和根本保证,上海应当在市域内实现义务教育财政能力均等化。
上海各区县的义务教育投入还存在较大差距,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核心是市级统筹的缺乏,区县各自为政。市级财政义务教育统筹能力薄弱,难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的均等化,区县之间、城乡之间市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差异明显。由于财力状况和人口数量方面的差距,由于各区县经济基础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部分经济困难区和人口数量多的区,特别是城中区与远郊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依然偏低,住在不同区域居民所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存在比较悬殊差异。
上海各区县财政能力差异很大,建立一个能够均衡财政能力和财政需求的财政统筹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否则,随着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区域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公平性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以前我们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力求实现各区县义务教育财政能力均等化,但效果并不太理想,差距仍然很大。
建议
确定经费筹措责任主体。在目前正在探索建立的“上海市教育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逐步把义务教育经费筹措的主要责任依法交给市级政府,由市级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的基本经费,以确保各区县各学校义务教育经费水平的基本均等。
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市级政府筹措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和基本办学费用(大约占整个义务教育经费的80%~90%),建设和维修费以及若干行政运行专项经费等由区县政府按照标准负责。制定市、区县两级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规范,防止经费的不合理使用,建立公共资金投入公示和问责制度;严格学校财务管理,明确中小学收支范围和相关标准,并加大监管力度。
改革经费拨款机制。建立半官方的义务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可选择市一级的事业单位承担,如申教公司),按照规定和方法(实际学生数等因素拨款)具体负责拨款到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规定负责制定每所学校的预算。市级政府和拨款委员会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链接:英国基础教育拨款机制
英国对基础教育的拨款分两个阶段进行:中央政府针对近150个地方教育局进行经费划拨;地方教育局对管辖区域内的各个中小学校做出经费预算。2003 至2004 年度,英国政府实施教育经费划拨办法改革,规定拨给地方教育经费的88%用于学校教育支出,12%用于地方教育局的办公及非学校教育支出。但有些地方政府的非教育支出增长速度还是高于学校教育费用的增长速度,因此,2006至2007年度开始,国家向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办法再度改革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以专用资金的形式由英国教育部直接发放到地方,不再通过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且必须全部用于学校预算支出。同时,英国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预算和结算要公平、公开和透明,划拨经费的公式要尽可能简单易懂,并以立法形式保证经费的划拨和合理使用,而英国政府自身也在努力实现其增加教育经费的承诺。
对策4:建立以乡镇街道或社区为范围的学区教育管理服务体制
现状
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由区县教育局(特别是一些人口多、范围大的区县)直接管理学校的方式已不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需要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探索建立学区制。
我国的学区概念一般是指地域范围,并没有实质性的教育管理内容。借鉴国外学区的组织形式,上海可在区县现有管理构架的基础上,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划分为若干个学区(2009年全市为210个乡镇街道),探索建立有上海特色的学区教育管理服务体制。这个体制的核心,一是发挥乡、镇和街道参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实现学区内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学区范围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三是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建议
在一些区县探索建立学校联合体的基础上,建立学区教育委员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学区教育委员会是一个教育联合体,在学区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学区委员由学区内各学校校长、乡镇街道和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学区可设学区长(可由一名校长兼任)负责学校间的协调服务事项。
区县教育部门建立以学区为范围的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在区县教育局内设立学区联络委员岗位,探索实行区县教育局对学区扁平化教育管理和服务。
实行学区范围内就近选择、超额派位、公开告示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免试入学制度(避免招生范围的人为频繁变动)。学生在学区范围内可申请选择任何一所学校,超过学额可实行电脑派位。这样既能满足学生择校的愿望,又保证入学机会的公平。
建立有利于保障基本权利、基本机会和基本质量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这是确保每个人在接受教育的开始、过程和结果所必须的,核心是平等对待每一个人,要建立一种鼓励学习、促进发展和科学评价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
链接:不同国家的学区管理模式
关于学区,世界许多国家有不同的概念和模式。美国学区是州对教育实行管理的工具,是美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是州的最基层的教育行政单位,是直接经营和管理基础教育学校的地方公共团体。法国的学区是教育部设在地方一级的重要的教育行政管理单位,是教育部派驻地方的直辖机构,省教育局直接归学区教育局领导,是法国地方基层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加拿大的学区分布一般与城市(镇)划分相同,学区领导机构--教育委员会(理事会)由市民在三年一度的市政府选举时一并选举产生,执行机构为学区教育局,中小学由学区教育局管理,学生要求“就近人学”。加拿大最大的多伦多市教育委员会(理事会)和教育局(由原来七个教育局合并而成)内设立七个学区教育局,具体管理原来七个学区的教育管理工作。
以美国学区为例,美国地方学区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政策有以下几种类型和实施方式。第一种是强制性的选择学校(大部分学区仍采用此种政策),学生只能在居住附近的学校就学,但亦可选择学费较高的私立学校就读,政府不给于补助;第二种是学区内的选择学校,家长只能在自己所属的学区内为子女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不得向其他学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三种是学区间的选择学校,家长可将子女送往州内任何学区的公立学校就读;第四种是教育券式的选择学校,政府提供定额的教育券,家长可以到任何公私立学校,持此券支付教育费用。
对策5: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对象的运行机制
现状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必须树立为所有常住人口服务的意识,并致力于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
上海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着手按常住人口进行资源配置。不断加大郊区学校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城郊结合地区教育资源紧缺、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在规划、建设、交付使用方面做到“三同步”;在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公建配套学校覆盖不到的城郊结合地区街镇,集中增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10年市、区共投资63.11亿元,在人口集聚的郊区建设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181所,施工建筑面积159.60万平方米,新增土地面积228.21万平方米。
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对象的运行机制,本质上是对所有常住人口实行一视同仁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现对所有居住在上海的人员教育服务公平。从目前情况来看,上海在对待常住人口中特别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问题上,作了很大努力,2011年秋季开学,在沪的50.17万名随迁子女均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其中36.89万余人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总数的73.53%,13.28万人在政府购买服务的158所民办小学就读,占总数的26.47%。并力争“十二五”末期将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提高至90%。
未来上海在解决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做到公平惠及所有常住人口,而不是实行有区别的服务政策,在符合最基本的“门槛”条件下让所有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建议
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所有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城待遇(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的内在门槛可以逐步调整)。对专门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在加大投资和完善管理的基础上,要逐步缩小规模,争取在未来10年内逐步消亡。
上海应积极与教育部沟通,争取中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每一个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国家专项补助,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在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和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下,公办幼儿园应向所有常住人口开放。
鼓励发展普惠性、低收费、符合基本服务要求的民办幼儿园,以满足部分未能进入公办幼儿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坚决制止用公共资金举办豪华或“一流幼儿园”的做法。
中等职业教育应逐步扩大招收符合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
社区基本教育服务对所有常住人口一视同仁,特别要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社区教育,努力改善他们的文化素质、生活方式、卫生习惯和基本技能等。
链接:各国保障学前教育的举措
世界上主要国家与地区都将学前教育公平纳入了法律保障的范围,对学前教育公平的一些重要和基本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学前儿童特别是贫困幼儿、残疾幼儿、少数民族与少数种族幼儿等弱势幼儿均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并对其实行法律和政策倾斜,使得学前教育公平的实现获得了刚性保障。在此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英国和加拿大。英国政府发起并资助“每个孩子都重要”(Every Child Matters)和“确保开端计划”(Sure Start)。主要针对处境不利地区和家庭,旨在改善包括出生前在内的儿童及其家庭的健康和福利。英国政府在每个社区都建立儿童中心,五岁以下的儿童及其家庭可以在这里得到持续的整合化的服务。加拿大多伦多实行第一责任计划(Toronto First Duty program)三年专案计划,将社区已有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家庭支援服务整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针对0~6岁婴幼儿的服务系统,整合早期学习、保育、服务及支持。
从各国所进行的改革来看,在政策上具有一些共同点:寻求更有效的途径支持脆弱的儿童及其家庭;确保所有的儿童都能够进入学校学习; 服务导向转为关注及时改善与预防;提高儿童发展和福利的监控与跟踪的有效性; 提升儿童早期教育与服务质量; 注重使用实践层面的数据与现象。
对策6: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市考、区配、校用、专评”的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制度
现状
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各区县的高级教师的配置还是有较大的不平衡,由此可以看出区域之间教师配置的客观差异性。在一些区县,水平较高的教师相对集中在少数学校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上存在的择校现象往往与学校间教师队伍配置的不均衡有关,所谓择校主要是择教师的说法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目前,上海教师基本上是单位(学校)人,不利于学校间的平衡发展。而教师流动性差是造成师资水平差距大的根本原因。学校负责教师招聘、使用、专业发展、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甚至能够影响教师的收入,学校权力过大,能够决定教师的方方面面,教师和学校的关系过于强化,导致实现教师流动的可能性很小。从发达国家均等化的成功实践来看,将建立良好的教师流动制度作为促进校际之间师资均衡发展,进而促进校际之间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最终实现整体教育均衡发展的极为关键的途径。比如日本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度”用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实施,并形成一定的规范程序。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必须建立统一招聘、统一安排、统一评价的制度。
建议
未来要实行义务教育新教师必须经过全市的统一考试,获得通过才能取得教师资格,换一句话说,其实质是教师招聘由市里进行(工资也由市里按统一标准支付),老教师经资格再认定同样属全市聘任性质。
教师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原则由区县教育部门负责,教师应服从区县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区县教育部门要从全区域的均衡发展出发,合理调配教师(全市应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后应逐步过渡到小学教师在区县范围内合理安排,初中教师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安排。可以探索首先在学区范围内实行教师合理流动,并逐步扩大在全区县范围内的合理有序流动。学校是具体使用教师的单位,主要进行日常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改革教师职称制度,逐步淡化教师等级观念,真正实行教师岗位制。正在试行的中小学正高级职务,应坚持岗位责任的原则,真正发挥这些教师在学区或区域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指导作用,而不能继续实行学校所有的制度。
对教师的评价采取专业部门考核的办法。要发挥督学在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业务能力和教学态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链接:教育公平是芬兰优质教育的基石
被国际社会广泛赞誉的芬兰教育,其成功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均等化配置教师资源。1968年,芬兰议会通过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致力于实现“无论你在哪里,都可以接受到相同质量的教育”的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根本保障是所有学校都有经过严格培养和选拔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在PISA测验中,芬兰城乡学生的学习并没有明显差距,芬兰校际差距不到 5%,不论是首都赫尔辛基,或是偏远北极圈的中学,测验成绩相差不大。
“宁可让学得快的人等,也不能让不会的人继续不会”。芬兰老师没有赶进度的压力,即使她在大学学芬兰语,讲师也总是要等全部人都学会,才继续教新的课程。芬兰反对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类”或“排名”,说“资优”和“精英”是犯大忌,更不采取“能力分班”。为加强低收入阶层子女的学习,芬兰的学校组织“特别课外活动”到晚上9 点钟,学生一年只需交纳 4 欧元,优质教育非常普及。高中教育进行因人而异的个性化、差别化教育,不分年级,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上课,数学课听一年级的课程,美术上三年级的课程。在芬兰,几乎没有私塾类的课外补习和辅导。
对策7:制定各类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和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现状
服务标准是公共服务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和核心,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范围、均等化程度的基本参照系。通过标准的制定,规范政府公共管理,作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最终达到公共服务均等化。
上海在2007年在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基础上,2011年制定并颁发的《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旨在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差异,从五个方面(资源配置、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提具体要求,应当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
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需要研究的问题是:是最低标准还是法定标准?如果是最低标准,就意味着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一个区域内有些条件较差的地方努力按最低标准执行,而条件较好的地方则可以允许超出标准执行;有些学校按基本标准配置资源,而有些学校则可以超标准配置;如果是法定标准,就意味着用公共资金只能按标准配置,在同一个财政供给体制下,既不可低于标准,也不应超越标准,如果部分地区或部分学校超越标准,实现均等化就成为一句空话。面对实际上的差距,只有依据标准把达不到的地区或学校逐步提高,同时不再给已经达标或超标的地区或学校“锦上添花”,那么才有可能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建议
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内各个领域中制定统一的基本服务标准,使之成为体现上海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基本要求的底部标准(这个限低标准可逐步提高)。服务标准基本要素包括:资源配置、机会衡量、教育过程、服务效果、差异度限定、政府管理规范等,并采取总量化、个性化指标结合。并且按此标准逐步提高上海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底部水平,为最终实现均等化奠定基础。
依据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主体承担责任的不同,可以设立在基本标准之上的差异化的分类服务标准,如对不同层级政府、社会组织、公立学校、民办学校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标准要求。
在研究标准化理论与技术的基础上,建立质量管理模式和质量管理体系。 依据服务标准完善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一系列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促进适度竞争制度和政策。依据服务标准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和奖惩制度。
链接:制定和完善公共教育服务的服务标准
20世纪 70年代,西方社会对公共服务范围和模式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很多国家的政府开始正式引入标准化、指标化的管理方法,并在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改革中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以美国的义务教育为例,如果以每个孩子能入学接受教育为标准,美国早已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但布什政府提出了“平等地实现学业成就”的标准,这就进一步提高了均等化的程度和标准,推动了美国义务教育的整体的更大的进步。德国则制定了“全国生活标准”(uniformity of the Standard of Living),在国家层面上和区域层面上的实施均等化改革,推动社会的平等。保加利亚通过立法形式建立了计量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标准。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保加利亚依据学生的数量、班级的规模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提供均等化资金。除了国家外,不少国际组织也试图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初步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如世界银行在其《世界发展指标》中设立了包括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总入学率、预期受教育年数等主要指标在内的政府教育类公共产品供给指标。
对策8: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问责机制
现状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关系市民的切身利益,公众有权参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决策和实施,这是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公平性的必然要求。目前,在政府的教育决策和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中,信息公开不够,社会参与较少,公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还不畅通,市民参与和问责的方式往往流于形式,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有些领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以及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仍有发生。完善市民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需求愿望的表达机制,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也是市民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
加强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问责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在某些领域比如学校具体的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应当扩大自主权,发挥学校包括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对一些学校的基本建设、资产处置、收费和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应当进行约束,否则由于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带来行为目标异化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事实上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我们的校长权力比大多数国家的学校要大得多,同时政府和社会也缺乏应有的问责和监督。这种状况必然引起学校间的发展不平衡,基本的公平原则会受到损害。因此,需要对学校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完善内部民主决策,避免少数人滥用权力;在部分领域扩大自主权的同时,应强化目标和结果管理,逐步形成政府、社会等多元化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社会参与。
建议
保障公民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决策过程的参与权。对涉及面广、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过程与结果向公众反馈,逐步提高市民参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决策的程度;对于一些重大事项,通过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征求意见,听取建议。
完善学校、社区、家长的对话协作机制。成立家长委员会,建立由家长、社区代表等多方人士参加的家校社协商合作机构,凡事关学校重大决策和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学校需与家校协商合作机构沟通。
完善“协约”机制。政府无论是对公立机构还是购买服务的民办机构,都应建立协约,明确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并对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完善服务提供机构内部的“管理”。要建立以维护公平为首要目标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政府应限定义务教育阶段校长的职责和权力,明确学校的权力是有限的,并有责任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管理。特别要严格学校财务管理,明确中小学收支范围和相关标准,加大监管力度。
完善针对处境不利群体获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保障机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点是扶弱,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帮助,使处境不利群体从起点开始就能处于比较平等的地位,在过程中不因其非智力因素而制约学习和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比较完善的针对处境不利群体的资助体系和学习促进机制,这也是人的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的需要。
链接:各国公共教育服务政府责任体系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设教育部,州政府设教育委员会(决定机构)、教育长和教育局(执行机构)。联邦政府以奖学金计划等促进全美教育机会均等,可以用补助金等表示方针,但是否接受由州自定,权利有限。州政府主管教育,负责制定教育财政、教师资格、教育课程等标准规则,还对州立大学实习管理。
在英国,由国家负责制定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教育课程标准(全国共同课程),并通过督导机构监督学校和地方教育当局,指挥地方教育当局和学校。教育技能部承担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作用。同时,国家认可地方教育预算、学校设置和教育计划,由督导机构进行监视、指导和建议。
法国的国民教育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委派大学区总长(区域一级)、大学区督学官(省一级)和国民教育督学官管辖教育,制定教育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条件等具有广泛而有强大的权限。国家对各地各级教育配置督学,甚至直接管理各学校教育。
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按照基本法规定拥有较小的权限,联邦教育研究部规定高等教育基本原则、支援职业教育、并进行财政补助。各州教育部负责统管本州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教育政策,设置和管理高等教育机构,给与地方补助金并派督学等。
日本文部科学省统管全国教育发展规划、教育课程标准、教育改革方向、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予以资助,设置和管理国立学校,文部科学大臣对都道府县教育事务有权给予指导、建议或援助。
对策9:完善各类教育困难群体资助帮困保障机制
现状
资助困难群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政策,不让困难群体因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公共教育的机会是这一政策的核心。
为什么要资助困难群体?我们相当多的制度和政策表面是“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的:入学条件一视同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收费标准统一等等,但实际上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是不平等的。如果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提出要达到一定的知识或能力要求,那么很显然家庭条件好的小孩就处于优势地位;如果仅仅以考试分数作为录取的依据,多数情况下穷人的孩子要比富人的孩子机会少得多;如果学校的一切活动需要收费,其标准对每个人是一样的,那么有相当部分的困难学生无法参与其中。
让服务真正惠及穷人,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帮助解决穷人的孩子在个体学习努力程度以外的困难,正是这些困难制约了这些孩子的学习。当然,这项工作并不能完全靠学校能够完成的,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协作。
目前,国家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帮困资助政策,上海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采取了很多措施,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帮困助学体系基本得以建立,但是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未来,我们要特别关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处境不利群体的资助问题。
建议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群体,可以视情况给予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教育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例如可以实行免费午餐、免费服装以及免费教科书计划;对学生生活中的经济困难,政府和学校都要予以适当的补助,使其能安心顺利的接受教育,补助要以政府部门,包括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为主。对其他教育阶段的困难群体,可通过多种方式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包括举办低收费和不收费的教育机构,特别是托幼机构,尽可能使贫困家庭学生接收到基本的公共教育服务。对其它教育阶段的困难群体,可通过多种方式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包括举办低收费和不收费的教育机构,尽可能使这些学生能够接受基本的公共教育服务。
建立一套与学生家庭收入挂钩的体系,使资助制度化、系统化、经常化。基本原则是政府、社会、学校共同协作,以政府资助为主;基本目标是让学生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于高等教育来讲,要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重点奖励和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而不是平均主义,“撒胡椒面”。
进一步鼓励社会慈善机构、慈善组织和个人的捐资助学行动。要鼓励社会慈善机构、慈善组织捐赠,制定具体的资助办法和经费使用制度。通过制度保证。使资助机构和个人既能够捐款,又能够明了捐款的使用去向,增加捐资助学的社会责任感和认可度。
链接:英国的公助学额计划
英国的公助学额计划目的在于为学习上优秀的、来自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公款资助,使他们能上得起一些顶尖的学术私立学校。
根据公助学额计划,政府每年从地方税收的收入中拨出7000万英镑资助约5000名以上有才能却无财力进入私立学校的学生,为部分来自低收入家庭的优秀学生进入私立学校学习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资助;每所参与该计划的独立学校将与中央政府签订一份合同,规定校方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学额,根据家庭收入对学生学费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余额部分由政府提供补偿;参与该计划的私立学校仍然保持独立、自主办学的性质;至1985~1986年度,政府已向226所独立学校支付了3380万英镑,用于公助学额免费的减免,受惠的学生达31412人,其中40%享受完全免费资格。公助学额计划使那些来自贫困家庭的有才能学生得以进入学术私立学校,促进了教育公平。
对策10:建立对处境不利群体的学习促进机制
现状
处境不利群体参与“平等竞争”,从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这并不是这些学生的错;社会有责任帮助他们克服不利因素。处境不利群体的存在是现实社会多种因素造成的,主要是因为家庭条件包括经济状况、父母受教育程度和身体条件等,表现为学习基础、学校条件、学习习惯等方面的问题。
我们有很多学校和教师对这些学生已经有所关注,象上海柳营路小学那样更多地帮助解决学生学习以外的实际困难,对这些学生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在机制层面如何有效保障这一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建议
向以招收处境不利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行政策倾斜。这种政策倾斜可以有多种形式,包括设立“教育发展优先区”“教育发展优先校”等,对这类地区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配置和信息化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十二五”期间,可优先加强这类教育机构的信息技术设施配备,弥补不利群体中家庭条件的不足,用信息化手段加快缩小和消除这些学生与家庭条件较好学生的天然鸿沟。
在中小学建立针对不利群体的学习帮助制度。这一制度主要用来解决这些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技能、学习基础、学习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学习困难学生,应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创新教学管理制度。要建立辅导教师制度,对于学习困难学生,通过志愿和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教师作为专业辅导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习惯的摸底和培养。
健全课余学生活动组织。发展学校内部的“组织学习”,完善教学过程,开展学生互帮互学活动,引导学习优秀的学生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并将其制度化。通过校园文化制度建设,形成互帮互助的校园文化,引导和规范学生社团和学生学习团队的建立。建立不同的学习团队,让学习不力者也能参与到社团之中,感受集体的力量,形成好的学习习惯。
建立教育志愿者队伍。国外经验表明,发展志愿者服务是帮助弱者、促进公平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和完善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和注册制度,鼓励社区成员、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等积极参与。
健全社会参与和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机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但社会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包括发挥社会力量提供旨在满足异质需求的教育服务,有利于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公平性。
链接:欧美国家义务教育的均等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欧美各国都将义务教育的均等化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在芬兰,义务教育是全部免费的(包括上课、学习资料、学校用餐、健康和牙医保险、交通、特殊教育和康复教育等),这就为具有不同性别、文化背景、经济状况的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平等的教育机会。法国是强调“公平均等”的国家,义务教育均等化措施侧重于解决区域之间、家庭之间和个人之间的教育不均衡。在法国,中央政府至今承担着教育系统约2/3的经费,这些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师的工资。政府还专门为那些低收入家庭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包括开学补贴、国家助学金、上学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针对地处偏远地区的农村,政府建立有效的区域性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在农村推广适当集中的办学政策,保证偏远农村地区达到一定的基础教育服务水平。
美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很强的“均等化”色彩。美国的公共教育制度规定,凡是在美国合法居留的人,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美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12年制的义务教育,包括从五周岁儿童开始的幼儿园学前教育以及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公立学校的学生不用交学费、杂费、书费,学生的课本文具等都由国家供给。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学校提供免费午餐,午餐营养的配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根据所在区域分配到附近的各个学校学习。每个学区都根据学生数量,为学校配备足够数量的校车,学生可以免费搭乘。在美国,凡是适龄儿童,无论父母是公民,是长期居留者,还是留学生、访问学者、外国劳工,都有权享受义务教育。甚至非法居留者的子女,也不会被排斥在公立中小学的大门之外。
对策11: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教育领域服务准入收费、运行和监管制度
现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当前,上海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提供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一是应当由政府决策和提供的还未完全到位,如还存在不少主要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2011年有13.28万人在158所民办小学就读)。二是政府资金使用超出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边界,应当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所谓高档次学校和教育项目却由政府承担,如有的区县用公共资金建造豪华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违背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三是市场提供机制还不完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多元提供教育服务,属于非营利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就应当按照统一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要求管理(只是提供主体不同而已),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如果属于营利性的则按市场规则办,公共部门不应参与提供,政府公共资金也不得进入这个领域。
总体来说,上海对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社会组织或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大多民办学校在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办学缺乏特色,办学质量也不尽如人意,尚难以满足一部分人群选择性的教育需求。
建议
设置和完善社会组织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准入标准。包括准入的基本资格和准入的专业资质。
建立社会组织提供教育服务的分类收费制度。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第二类为营利性社会组织,按市场原则实施。对两类不同的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的管理和收费制度。对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则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参照公办学校享受各类免税政策,政府优先扶持此类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对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注册为企业法人,按照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依法纳税。民办教育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收费,依照市场运作原则自主制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应当由政府提供而政府不能直接提供的,或者可购买性比较高的服务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出资)的方式,由社会组织进行提供,但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外包程序、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等。
建立鼓励和扶持面向大众的普惠性、低收费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机构发展机制。
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探索教育融资制度,多渠道募集办学经费。
对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好、信誉高、效益好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给予奖励。
链接:国外办学体制出现公、私融合机制
各国办学体制有一种从传统的公、私截然分开状态走向公、私融合的趋势,在经费来源和分配方面,公共教育经费有较大比例用于资助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也有较大比例经费来自非政府拨款;在办学机构方面,出现了美国的“特许学校”、英国的“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公立学校”等多种混合制的学校,有人将这些变化视作一次“公共教育体制的重构”。在此过程中,政府与民间在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民间承担了更多的资助教育的义务,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自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但是,政府只是放松了对公立学校具体办学过程的管制,却加强了对包括私立学校在内的各类学校在课程、师资等方面的宏观管理,杰夫•惠迪等在对英国、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典等五国公立教育改革进行研究后就认为:“在我们所选定五国中,无论国家还是州政府,都掌握了决定学校知识的标准、成就评估的方式以及评估报告的对象等新的权力。”
对策12:完善市民选择和民办教育机构参与的制度和政策
现状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需要分清公共基本需求和私人需求的基本界限,公共资金只能服务于公共需求,私人需求应按市场规则。非基本部分的多样化需求,应当交给市场和社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完善调控办法,通过发展相关行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这样做,既可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促进社会建设,又可以使政府更好地集中财力,履行保基本的职责。
学生有个性化的异质服务需求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这种服务谁来提供。相当多的国家将这种服务推向社会或市场,因为这不属于学校的任务。如果我们的学校无所不包地统揽一切个性化的异质需求服务,势必造成教育教学秩序的混乱和不公平现象的蔓延。
因此,在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应当十分明确学校的基本任务,即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需求,属于完全私人性的服务需求应交由市场来承担。建立和完善市民选择私立教育机构就学的制度和政策,是满足公民多样化、选择性私人教育的有效途径。
现阶段,公民选择民办教育机构入学的机会是公开、均等的,存在的关键问题是有特色、质量高的民办教育机构较少,事实上,不能有效地满足公民多样化、特色化的选择性教育需求,这也是造成一些地方政府不适当地用公共财政经费办特色班、重点班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议
维护基本界限。明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中教育需求提供方的基本政策界限,政府不得用公共资金举办面向少部分人群(所谓高端人群)的教育服务机构;公立机构应坚持公平均等普惠的原则,不得用公共资金为少部分群体提供超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和范围的教育服务。
发挥民办机构在满足部分人群个性化异质教育需求的作用。鉴于社会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需求的多样化,允许和鼓励民办机构为这部分人群提供个性化的私人性的教育服务,基本按市场机制运行。市民选择民办教育机构要承担相应的付费义务,纳入相应的管理体系(政府购买服务的除外)。
建立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助资金。建立市区(县)两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并将民办教育专项基金纳入年度区域财政预算。优先扶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积极鼓励紧缺性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建立民办教育机构奖励基金,对那些承担公共教育服务绩效良好的民办教育机构给予奖励和扶持。建立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培训的专项基金,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链接:英国的公共服务竞争机制
按照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在公共服务领域普遍引入有限竞争机制,实行准市场化改革。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英国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了有限竞争机制,实行了准市场化改革。一是扩大公众的投票权,使公众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有更大的选择权。尤其是在一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中,比如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赋予了公众更大的话语权,构建自下而上管理系统;公共服务机构必须根据公众的需求、偏好和预期提供更加有效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二是建立公共服务提供者竞争制度,改变过去政府资金直接拨给公共服务提供者,而是根据提供者服务的消费者数量来确定。这样,不同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得到更多的政府资金,就会想办法提供更多的服务、更好的服务。三是加强政府对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监管。通过设定均等化目标、制定公共服务标准、评估服务效能和直接干预等措施,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