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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与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市教科院项目用车招标的函

  各车辆租赁公司: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各区(市)县、各学校的教学指导、教研活动、教学竞赛、师资培训等项目,现邀请贵公司就本公司车辆(含驾驶员)的出租使用提供报价,以便我们通过比较,从同类公司中确定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与我单位合作,成为我院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车辆租赁使用的合作单位。

  一、车辆使用的基本概况

  我院由5所一室构成,分别为:基础教育研究所、职成教育研究所、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所、教师发展研究所、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研究所、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周期,用车相对机动灵活;使用频率高,无固定出车时间和出车地点,基本在大成都范围内;乘车人数多少和车辆外出后使用时间长短由工作需求确定。

  二、贵方(乙方)的报价

 

车辆种类及数量

驾驶员

(人数)

记费方式及标准

备注

种类

数量

/

/公里

加班费用

 

 

 

 

 

 

 

 

 

 

 

 

 

 

 

 

 

 

 

 

 

 

 

 

 

 

 

 

 

 

 

 

 

 

 

 

  各种车辆租赁费用,由我院按项目用车实际情况和公司一月一结,结账时间为次月5∽10号。用车情况以报表形式填报,由我院用车人及车辆调度人员签字确认。

  三、驾驶员及车辆使用要求

  1.各种车辆及驾驶员接用车通知后,需按时到达用车人处,接用车人到达工作目的地,待用车人完成工作,送用车人回到指定地点,方为工作结束。

  2.各种车辆及驾驶员务必完全配合用车人对工作用车的临时性变更;车辆及驾驶员不得在用车人工作期间擅自离岗.

  3.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

  四、对服务公司基本要求

  公司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登记证,公司介绍。

  2.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凭证。

  3.公司从业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资格证复印件,驾驶员健康证明。

  五、方案提供的截止时间及要求

  方案送达时间:2015年4月7日(以方案送达时间为准)。要求:密封、加盖公司密封章,在封面上注明“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项目用车租赁服务报价文件”。请贵方在方案寄出后及时与我方联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方案是否收到。

  六、方案送达地点

  成都市东马棚街1号 成都市教科院办公室

  联络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31861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30400

  邮编:610031

  七、其他事项

  我方收到方案后,将于2015年4月17日前电话告知贵方方案是否被我方采用。本函所告内容之外如有疑问,请向我方联络人员咨询,其他有关同志恕不接待贵方咨询,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谨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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