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各级各类课题研究质量,促进各课题组认真总结和反思本年度课题研究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成教办〔2014〕3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11月28日,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我市各单位承担的全国、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进行了阶段评审。本次参与评审的课题共195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4项,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40项、成都市教育科研重点课题15项、成都市教育科研一般课题72项、成都市教育科研专项课题64项(包括农村教育专项、职教成教专项、调查决策专项、名师专项)。
本次课题阶段评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课题组自评、区县初评、市级复评。各课题组都高度重视阶段评审工作,本着“以评估促发展”的目的,按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梳理总结了阶段评审报告。各区(市)县在此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了初评。
为做好课题阶段评审市级复评工作,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评审组,修订了评审标准。评审分为四个组进行(小学课程教学类,中学课程教学类,德育心理、学前、特教类,管理、职教、教师类),专家评审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对每项课题给出了书面评审意见,并进行了充分合议,对每项课题审慎地提出了具体的反馈意见。通过评审意见的反馈,将促使各课题组进一步厘清研究思路,提升课题研究质量,以实现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服务的目的。